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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家战略:制定规则者创造财富
第7节:制胜法律战略五要素





要素之一:法律依据(LegalMerits)

在评估法律战略时,法律案件或公共政策立场的根本的法律依据无疑是首当其冲、最为明显的决策要素。法律依据通常需要专家给出专业评估。如果其他条件都完全相同,法律、经济或者政策论据对你的立场的支持力度越强,你取胜的概率就越大。特别是当你申请一项法院禁令或者抗辩一项法院禁令时,法律依据更显得尤为重要。因为在案件被提交审判的过程中,法院禁令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改变经济情况。

事实证明,在福特案例与Napster案例中法律论据所包含的法律依据都起到了决定性作用。但是这类案例比较少见。在正常情况下,即使一方在法律上处于劣势地位,只要可以延缓对方行动、分散对方精力或者增加对方成本,该方仍会选择起诉;反之,即便一方在法律上处于优势地位,但是如果该方缺少资源或者诉讼会导致战略伙伴关系处于危险境地,那么该方也可能不会提出诉讼。

要素之二:公众合理性(PublicLegitimacy)

"任何广告,都不及这场民事诉讼对福特汽车与福特汽车公司的宣传力度。"亨利·福特在1923年所著的《我的生活与工作》中,曾经写到塞尔登专利:"看起来我们在受着欺侮,所以公众同情我们。"

在社会伦理、公共意向、普通常识的标准下,一场法律争端在舆论法庭上得到的评价,与律师在法律法庭上对案件进行的辩论可能同等重要。媒体宣传对于舆论与法律决策者们的态度具有重大影响。调查显示,如果媒体对某一事件加以报道披露,那么监管机构对于该问题的解决速度就要快得多。对于立法者也同样存在这个道理。法官也好,陪审团也好,都无可避免地要受到宣传的影响。不久之前,电视明星奥普拉·温弗里在一场官司中,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她因在一次讨论疯牛病的节目中质疑食用牛肉的安全,而被得克萨斯州的一些农场主起诉。温弗里因对这起诉讼出奇地愤怒,以至于把自己的制作团队都迁到这起案件的审判地点--得克萨斯州城镇,在那里做电视节目,并且很快赢得了当地社会的认同和同情。她对媒体的适当运用,完全压制了那些农场主的主场优势。

相反,如果公众认为一项公司法律战略是不合理的,那么即便完全合法的行动也可能丧尽公司的颜面。假如某个竞争者决定将总部象征性地迁往海外某个避税天堂,并以此降低成本,虽然这种做法并不违法,但是你会如此效仿以保持竞争力吗?

答案是无需效仿。迁址海外的做法是合法的,但是公众会视其为降低成本的合理途径吗?也许不会。最近发生的一次事件,正是这个道理的充分写照。美国一家历史悠久的公司--斯坦利文具,将纳税地点由本土迁至百慕大。但是,在讲求企业社会责任和反对恐怖主义的时代里,这次迁移引起了巨大争议,并迫使斯坦利文具公司改变了初衷,重新返回美国本土。而且,这个插曲还引发了一场关于美国对海外公司收入征税政策公平性的辩论。由苹果公司、英特尔、礼来大药厂、惠普和SUN微系统公司领导的特别游说团[他们机智地自称为本土投资联盟(HomelandInvestmentCoalition)],表示说如果政府将公司的国外收入税率由35%降低至5%,那么当前定址海外的公司将蜂拥返回国内,并为美国增加3000亿的税收收入。简而言之,如果迁址海外业已引发合理性问题,面对竞争对手采取的这一行动,精明的法律响应不是效仿竞争者的做法,而更应该是将竞争者的行动公之于众,然后游说税收改革。

要素之三:战略位置(StrategicPosition)

航运暨铁路大王范德比尔特曾经说过:"法律?我担心法律什么?难道我没拥有权力?"不管我们如何讨厌这种傲慢自大的态度,范德比尔特还是道出了一些真相。一般而言,占据较对手更为强势的战略位置的那些公司,当采取法律行动时会拥有巨大的优势。这种位置允许它们向对手施加基于市场的压力,包括降低价格威胁对手、损坏对手的优势商业关系,或者削弱对手与有利客户的接触程度。

最近,万豪连锁酒店遭遇了一场危机,因为其中的某些独立业主反对连锁采购惯例。他们声称万豪从被单、枕套和餐厅用品等货物供应商那里收取高额回扣,同时向特许经营商们收取过高的费用,并将差额据为己有。而万豪显然认为自己所处的授权特许者的战略位置,能够保护它在采购惯例事宜上不被起诉。它的特许经营商们毕竟会衡量自己与万豪品牌关系的价值,毕竟也害怕无法续签特许经营合同。此外,对于大多数业主而言,由万豪代为采购物品,要比通过各自的采购部门更为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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