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亿美元,聚沙成塔
因特网找到新的商业模式
广告要为贸易的精神层面负责。交到你们手中的权力要求你们担负起鼓舞和提升整个商业世界的责任。这项工作是重建和拯救全人类这个更伟大的任务的一部分。
--卡尔文·柯立芝,给广告行业的话
如果当初他能够坚持自己的立场,他就会是那个被追捧成革命性人物的人,他就会是那个照片被放在每一家商业杂志封面,不,《时代周刊》杂志封面的人,他就会是那个被邀请参加查利玫瑰(CharlieRose)谈话节目的人。他就是比尔·格罗斯,就是华尔街历史上预期首次公开募股金额(IPO)最高的公司的创始人,就是那个重写了商业规则,改变我们的文化对自身的理解方式的疯狂的天才。
的确,要是当初比尔·格罗斯坚持自己的看法,要是当初他遵从自己的本能,很可能根本就不会有Google。布林和佩奇可能会把它卖给雅虎,Excite或微软;或者同AskJeeves合并;又或者干脆像AltaVista一样慢慢沉没在公司合并与收购的黑暗汪洋中。想像一下吧,没有Google的世界!在这个世界上,人们都在讲述一个有着斑驳历史的连续创业者如何超越人们对他所有可能的怀疑,并最终证明自己的故事。在这个更加波澜壮阔的故事里,布林和佩奇这两个傲慢的小初创公司负责人不过是被人遗忘的无足轻重的脚注而已。诚然,如果这个版本的历史成为现实的话,这本书要谈论的就会是GoTo怎样"重塑了我们的文化。"
可惜历史不能重来,比尔·格罗斯并没有能创造上百亿美元的市场价值,至少到现在为止还没有。而且,在过去的日子里,与他如影随形的一系列法律纠纷和新闻界对他怨气冲天的报道都证明,他没有能够成功地让他的每一位投资者都富得流油。但是,比尔·格罗斯完全可以名正言顺地宣布是他发明了造就Google今日成功的商业模式,而且,在这个过程中,他还在很大程度上重塑了整个因特网经济的心肺功能。最后要说的是,那的确很了不起。
格罗斯清瘦但是结实,戴着一副眼镜,有点狂躁。他本人对此倒是很豁达。他整个人洋溢着一种阴谋家才会有的好脾气的欢欣气氛,急着想让人感受到他的自信。毕竟,虽然大部分人都还没有听说过这个人,格罗斯却创立了Overture的前身,并于2003年把这个付费搜索巨人以16亿美元的价格出售给了雅虎。虽然不是300亿美元的IPO,但也不是一个小数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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